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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发布首份经济体“营商环境报告”,呼吁——设立“营商环境日” 净化网络营商环境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2019年5月20日,阿里巴巴正式对外发布首份阿里巴巴经济体“营商环境报告”。阿里巴巴合伙人、集团首席平台治理官郑俊芳向外界展示了阿里巴巴以“技术赋能+社会共治”为内核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并倡导将每年5月20日设为“营商环境日”。
  这份报告的背后,是立足于阿里巴巴平台的数千万中小商家对营商环境的现实需求,是一家立志于“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的企业的社会责任担当,也是众多电商平台和企业对于社会各界共同协作、优化营商环境的迫切渴求。

“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 打造诚信为本的开放平台
  作为数字经济的倡导者和践行者,阿里巴巴持续推动数字化在商业和社会的广泛运用,用诸多生动案例向社会各界展示了保持平台生态公正、透明和健康的重要性,更好地理解优化数字营商环境对整个数字经济的积极影响。
  《2018数字经济营商环境报告》显示,在阿里巴巴平台,除了超15亿件平台存量商品,每天还会产生超过3000万件的新发商品链接。在“人手一辆购物车”的背后,阿里巴巴的平台上共聚集了1000余万企业和创业者、直接或间接创造了超过4000万个就业机会。
  通过优化平台措施、配合国家政策,阿里巴巴在保证平台卖家诚信经营的基础上,不断简化开店流程、优化经营体验、赋能弱势群体,共创品牌繁荣。郑俊芳称:“在淘宝网上开店,只要能够遵守诚信经营的基本原则,对任何人都是开放的。”
  在阿里巴巴平台,想要打通数字经济时代的“任督二脉”,只需要五步就够了——注册淘宝账户、选择开店类型、进行支付宝实名认证、完成淘宝开店实人认证、创建店铺,最快1个小时、最慢48个小时通过审核后,一个普通人就可以拥有一家属于自己的网店。
  2018年,阿里巴巴通过完善无线端开店流程、简化商家开店的实人认证环节、主动提醒并引导商家完善开店步骤、鼓励商家激活已开店铺进行经营。在过去的一年里,淘宝新店开店成功率同比提升62%。
  与此同时,阿里巴巴并没有放松对商家经营资质和门槛的要求。通过利用实人认证、生物特征认证、实人信用模型、同人模型等验证方式,阿里巴巴努力确保诚信的个人和商家顺利准入、有序经营,防止不诚信的个人和卖家进入平台,尽可能把“坏人”挡在平台外。
  此外,阿里还积极配合政策创新,扶持商家经营。按照原来工商登记的相关规定,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必须要有经营场所,而这个经营场所必须是经营性用房。针对不少电子商务经营者并没有线下实体经营场所的现状,2018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出台《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意见》采用了更符合电商发展实际的思路: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
  来自浙江温州苍南县的小陈,在淘宝上经营服装零售生意。2018年年底,从新闻上得知在电商平台上开展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将网店网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后,小陈就一直想着把自己的网店进行注册登记。
  在向淘宝小二咨询后,小陈从淘宝商家后台下载了一份“经营证明”电子文件,按照要求进行填写、提交,很快就拿到了淘宝提供的开店证明。2019年3月,小陈顺利在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为她的网店申请办理了营业执照。在小陈拿到的营业执照上,原本应当写着线下实际地址的“经营场所”一栏,已经被她的网店网址所替代。
  像小陈一样,如今淘宝卖家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时,如选择网络经营场所进行登记,可以在淘宝相应页面下载“经营证明”,持该证明到个人住所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为最大程度方便卖家下载淘宝店铺经营证明,“淘宝网店店铺经营证明”的下载入口也已上线。

技术赋能创新平台治理 为商家打造更多经营安全感
  依托强大的技术力量,阿里巴巴数字经济体逐渐形成了以“技术赋能”为内核的治理体系,努力打造提升营商环境的最佳实践,给商家更多的经营安全感。
  《2018阿里巴巴数字经济营商环境报告》显示,针对行业中常见的黄牛、恶意拍货、恶意退款、恶意评价、恶意投诉等现象,阿里通过搭建、优化全链路的风险感知、识别、处罚、监控策略体系,赋能商家免受恶意行为侵扰。截至2018年12月底,恶意退款、恶意攻击等恶意风险下降了30%。
  2018年10月,阿里巴巴开发的恶意行为防控工具“八卦盾”正式上线,用技术赋能商家针对不同场景不同行业,为商家打造一站式店铺经营风险预防及防控服务平台。
  截至2018年12月底,共有超过2000名商家使用了“八卦盾”黄牛防控工具,近7000名商家使用了“八卦盾”恶意订单风险防控工具。数据显示,99%以上的黄牛订单在下单时即被识别和拦截。
  在淘宝经营多年的卖家小陈告诉记者:“新工具‘八卦盾’和评价自主处理工具,是商家非常需要的工具,使用这些工具增加了我们自主处理问题的权限,也提升了商家运营效率。”
  除了“八卦盾”,商家还可以通过风险行为反馈投诉渠道“规蜜平台”、不合理评价处理赋能工具“评价极速保护”、风险订单打标工具“云标签”等产品,应对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风险行为,避免滋扰,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数据显示,2018年商家通过“规蜜平台“提交的投诉,24小时完结率为99%;通过“评价极速保护”,已保护商家9.3万家,累计保护订单约515万单。
  2019年,不仅在风险行为的保障应对上,平台还推出“商家超级保障”计划,对于诚信经营的优质商家,平台将在商家服务、物流快递、规则处罚、经营体验共建等环节,全方位对商家提供更好的服务及工具支持,保障商家无忧经营。
  2018年9月6日,淘宝正式上线“淘信用”体系,与“星钻冠”不同的是,该信用是专门反映卖家在淘宝网合规经营意愿与能力的综合分值,是为平台治理而设置的。商家“淘信用”分值越高,拥有的经营保障服务越多。目前,“淘信用”已为卖家提供了5项服务保障,包括恶意行为预警与举报、不合理中差评极速处理保障、营销活动保障、申诉先行举证、特色市场经营保障。目前,“淘信用”已经覆盖平台全部卖家,其中超过77万户诚信卖家享有保障服务。
  淘信用的评分逻辑主要是,根据商家经营历史、违规记录、买家关系、资质承诺等四大维度算出得分。“淘信用”模型研发人员春晓介绍说:“经营历史、资质承诺、与消费者良性互动多等属于加分项,商家合规经营时间长、累计合规成交金额多、好评数多、积极主动学习平台规则等,都会增加分数。”
  对此,北京大学中国信用研究中心主任章政认为,互联网平台作为商业主体开展信用体系建设,主要出于平台商业环境的优化,实际也能间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数字经济 尚有不少待解难题
  法律制度上的缺失,给一些不法分子开展恶意行为留下了充足的空间。什么是恶意评价、恶意评价应当受到怎样的规则,法律上一直没有给出清晰的界定。《广告法》中有关极限词违规情形的模糊规定,成为不少职业投诉人滥用投诉通道骚扰商家、恶意索赔的工具。通过恶意抢注商标、伪造权利证明等方式,假借知识产权维权之名、利用电商平台投诉处理机制进行恶意投诉,敲诈勒索商家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也屡见不鲜。
  此外,一些平台在遇到相关情况时,很多时候都会当成消费纠纷来对待,很难将真正的消费行为与利用消费行为开展诈骗、敲诈等活动进行剥离;各地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对于恶意行为是否涉嫌犯罪,以及对于相关嫌疑人的逮捕、起诉、审判等,有时也持有不同意见。
  值得一提的是,《电子商务法》的正式施行,让大家对优化网络营商环境充满了期待。
  《电子商务法》知识产权条款中有关“15天等待期”的设置,在行业内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所谓“15天等待期”,是指只要权利人通知并提交初步证据,平台就要下架相关产品,再将该通知转送平台内经营者,否则就可能因为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而承担连带责任;即使平台内经营者拿出了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以及证据,也要等15天,在权利人没有投诉或起诉的情况下,平台内经营者才能将产品重新上架。
  不少商家担心,因为这一规定,网店经营者很可能面临更多滥用知识产权的恶意投诉行为,以及由此而来的敲诈勒索和更多的损失。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表示,“《电子商务法》中‘15天等待期’的规定,恰恰给恶意投诉者造成了的巨大投机套利空间。一旦遭到权利人投诉、店铺的商品链接就要下架15天,这会成为恶意投诉者进行敲诈勒索的最大筹码。在电子商务这一迭代更新很快的行业,下架15天可能意味着某一种商品被判死刑。同时,这也会让成千上万件原本应当在平台纠纷处理机制中解决的案件,潮水般涌向法院和行政机关”。
  此外,《电子商务法》还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这也让不少人担心,职业差评、恶意差评等现象将有所抬头。
  近日在杭州互联网法院落槌的一起民事案件,将职业差评这一问题再次提上议事日程。在这起案件中,7名90后组成的差评师团伙被判决赔偿阿里经济损失8万余元、合理支出4万余元。此前,他们曾被深圳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7个月至2年不等的刑期。
  今年1月,全国首例电商平台诉差评师案判决,杜某等3人在被判决构成敲诈勒索罪后,当事人又被淘宝以“一元官司”诉至法院,最终被判共同赔偿淘宝损失1元、合理支出2万元。
  事实上,由于评价过于主观,目前的法律法规没有对什么是恶意评价、恶意评价应当如何规制进行明确规定,甚至相关规定存在争议。
  《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对此,刘晓春认为,在职业差评师、恶意差评等行为依然存在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建构一系列弹性规则,既保证平台的信用评价制度正常执行,又抑制恶意行为。
  “作为中国第一份关于数字营商环境的报告,我们试图通过阿里巴巴主动自我剖析对外展现的数据和经验,为政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一个新的思考维度,也为广大互联网企业提供可借鉴和复制的经验。”郑俊芳表示。
  “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已经成为社会共识,营造数字经济时代良好的营商环境这样一个宏大的社会课题,需要所有市场主体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让好人一路绿灯、让坏人寸步难行”。
  郑俊芳称:“我们由衷期待,更多有自信、有能力的互联网企业能够主动作为,与政府、行业一起,积极营造数字经济时代的良好营商环境。”

协同多地监管部门遏制职业索赔用法律武器打击恶意行为
  商家是营商环境的温度计。根据商家声音,网络恶意行为已经成为商家经营过程中面临的新痛点,不但影响着数字经济的正常市场秩序,也给广大商家增加了经营成本。
  “在赋能商家应对营商环境中所遇到的各类恶意行为的同时,我们也通过联动执法、司法、权利人等多方力量参与共治,为营商环境的进一步提升保驾护航。”阿里巴巴风险治理总监叶智飞表示。
  近年来,“极限词”成为职业投诉人找茬利器。2018年,在原北京市工商局某分局收到的10万件投诉举报中,共有1万件高度疑似职业索赔的投诉举报,涉及职业投诉举报人1562名。投诉最多的邱某某共投诉484件,共涉及企业2236户,主要为中小企业。其中被投诉最多的一家企业被骚扰129次;在1万多件职业索赔投诉举报中仅有7件是关于产品包装的三无问题,其余全是针对商品宣传问题,并且90%以上都是针对绝对化用语。
  2018年,上海市、杭州市余杭区等地根据对阿里巴巴的调研和走访,出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遏制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的指导意见,协同市场监管、法院、信访等多个部门对恶意索赔行为进行有效遏制,全程阻断恶意索赔的发起路径,并结合诉权规范化实务操作,阻断职业索赔的获利链条,进一步压缩了恶意索赔的活动空间,优化网络营商环境。
  为限制职业索赔人的恶意投诉行为,经市场监管总局批复,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先行试点、敢于作为,与阿里巴巴共同开发了“市场监管互联网执法办案平台”,政府、商家、平台之间以近乎零成本的优势,处理所有需要协同响应的事项,受理、调查、反馈、最终裁决、文书传递与签名。
  执法机关无须线下查找经营者,而经营者也可在线零距离响应政府检查,全部线上化,真正实现“一次也不用跑”。
  据统计,互联网执法办案平台自2018年10月19日上线以来,经互联网执法办案平台处理的4500余件举报线索中,70%以上被判定为轻微违规或者瑕疵行为,实现了在线教育指导和自查自纠,阻断了职业索赔通过举报来敲诈商家的路径,对商家实现了“零打扰”。
  此外,阿里从2017年开始针对各类恶意行为进行了试探性的分析和打击,协助各地警方,对涉及恶意拍货、恶意投诉、恶意评价、恶意退款四大类恶意行为实现了刑事打击突破。一组来自《2018阿里巴巴数字经济营商环境报告》的数据显示,2018年,阿里共协助广东、浙江、安徽、福建、上海、江苏等14个省的36个地市级公安机关,破获各类恶意行为案件137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290名,包括杭州索取月供敲诈勒索案、嘉兴“极限词流氓”团伙案、海门“网络差评师”团伙案等。其中嘉兴极限词团伙案,为全国首例对网上利用极限词恶意投诉并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批捕的案例。
  在2018年,阿里巴巴还率先联动品牌权利人、商家,赋能行业,协助起诉恶意行为案件20余件,其中10余件案件已经开庭并判决,为商家挽回经济损失近300万元。此外,利用平台资源帮助商家抵制恶意维权诉讼案件100余件,减少商家诉累以及所谓的“维权赔偿”,让商家能够自主利用法律武器,结合平台给予的帮助,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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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中国市场监管报19-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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